平度市人民法院委托对鲁BNK76挂号车辆 损失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山东光正【2021】车鉴字第59号
委托人:
平度市人民法院
委托鉴定事项:
对鲁BNK76挂车的损失进行司法鉴定
鉴定意见:
该项委托的鲁BNK76挂号车辆损失价值为:¥86700.00元;金额大写:捌万陆仟柒佰元整(人民币)。
鉴定人:
张丙虹、刘敖
平度市人民法院委托对鲁BNK76挂号车辆 损失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山东光正【2021】车鉴字第59号
委托人:
平度市人民法院
委托鉴定事项:
对鲁BNK76挂车的损失进行司法鉴定
鉴定意见:
该项委托的鲁BNK76挂号车辆损失价值为:¥86700.00元;金额大写:捌万陆仟柒佰元整(人民币)。
鉴定人:
张丙虹、刘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