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事项:
对涉案的冀B3K223号陕汽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的损失价值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意见:
本项委托的冀B3K223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在鉴定评估基准日2020年10月10日损失价值为:¥94924.00元,金额大写:玖万肆仟玖佰贰拾肆元整(人民币)。鉴定人:
张丙虹、张建伟委托人: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事项:
对涉案的冀B3K223号陕汽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的损失价值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意见:
本项委托的冀B3K223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在鉴定评估基准日2020年10月10日损失价值为:¥94924.00元,金额大写:玖万肆仟玖佰贰拾肆元整(人民币)。鉴定人:
张丙虹、张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