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人民法院委托对鲁UBV892号车辆 损失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山东光正【2021】车鉴字第192号
委托人:
平度市人民法院
委托鉴定事项:
对鲁UBV892号车辆损失进行评估
鉴定意见:
该项委托的鲁UBV892号车辆损失价值为:¥212900.00元;金额大写:贰拾壹万贰仟玖佰元整(人民币)。
鉴定人:
刘敖、张丙虹
平度市人民法院委托对鲁UBV892号车辆 损失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山东光正【2021】车鉴字第192号
委托人:
平度市人民法院
委托鉴定事项:
对鲁UBV892号车辆损失进行评估
鉴定意见:
该项委托的鲁UBV892号车辆损失价值为:¥212900.00元;金额大写:贰拾壹万贰仟玖佰元整(人民币)。
鉴定人:
刘敖、张丙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