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莱西市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事项:
要求对鲁UMF008号车车辆损失与该次事故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配件换修合理性进行鉴定。对更换配件是否为全新配件及配件价格进行重新鉴定。鉴定意见:
1、鲁UMF008号车车辆损失与该次事故具有关联性。 2、鲁UMF008号车本次事故损失配件应更换。 3、鲁UMF008号车前机盖、机盖内衬为旧件。 4、鲁UMF008号车的损失价值为¥47141.00元,金额大写:肆万柒仟壹佰肆拾壹元整(人民币)。鉴定人:
张丙虹、张建伟委托人:
莱西市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事项:
要求对鲁UMF008号车车辆损失与该次事故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配件换修合理性进行鉴定。对更换配件是否为全新配件及配件价格进行重新鉴定。鉴定意见:
1、鲁UMF008号车车辆损失与该次事故具有关联性。 2、鲁UMF008号车本次事故损失配件应更换。 3、鲁UMF008号车前机盖、机盖内衬为旧件。 4、鲁UMF008号车的损失价值为¥47141.00元,金额大写:肆万柒仟壹佰肆拾壹元整(人民币)。鉴定人:
张丙虹、张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