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莱西市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事项:
要求对鲁UYY239号车辆配件是否达到更换程度及维修数额进行评估鉴定意见:
1、鲁UYY239号车辆左前减震器总成、左前叶子板内衬达不到更换程度,其余配件应更换。 2、经鉴定鲁UYY239号车辆的损失价值为¥46721.00元,金额大写:肆万陆仟柒佰贰拾壹元整(人民币)。鉴定人:
张丙虹、张建伟委托人:
莱西市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事项:
要求对鲁UYY239号车辆配件是否达到更换程度及维修数额进行评估鉴定意见:
1、鲁UYY239号车辆左前减震器总成、左前叶子板内衬达不到更换程度,其余配件应更换。 2、经鉴定鲁UYY239号车辆的损失价值为¥46721.00元,金额大写:肆万陆仟柒佰贰拾壹元整(人民币)。鉴定人:
张丙虹、张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