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惠民县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事项:
对贵GHR362号车的损失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意见:
本项委托的贵GHR362在鉴定评估基准日2019年12月05日损失价值为¥33726.00元,金额大写:叁万叁仟柒佰贰拾陆元整(人民币)。鉴定人:
张丙虹、张建伟委托人:
惠民县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事项:
对贵GHR362号车的损失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意见:
本项委托的贵GHR362在鉴定评估基准日2019年12月05日损失价值为¥33726.00元,金额大写:叁万叁仟柒佰贰拾陆元整(人民币)。鉴定人:
张丙虹、张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