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事项:
对鲁MBR736/鲁MUA92挂号牌车车辆损失价值进行鉴定。鉴定意见:
本项委托的鲁MBR736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鲁MUA92挂号重型平板半挂车在鉴定评估基准日2020年5月27日的损失价值为:¥158464.00元,金额大写:壹拾伍万捌仟肆佰陆拾肆元整(人民币)。鉴定人:
张建伟、刘峰委托人: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事项:
对鲁MBR736/鲁MUA92挂号牌车车辆损失价值进行鉴定。鉴定意见:
本项委托的鲁MBR736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鲁MUA92挂号重型平板半挂车在鉴定评估基准日2020年5月27日的损失价值为:¥158464.00元,金额大写:壹拾伍万捌仟肆佰陆拾肆元整(人民币)。鉴定人:
张建伟、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