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人民法院委托对鲁UCB690号车辆 价值损失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山东光正【2021】车鉴字第22号
委托人:
平度市人民法院
委托鉴定事项:
对因交通事故受损的鲁UCB690小型轿车的损失价值进行鉴定
鉴定意见:
该项委托的鲁UCB690号车辆损失价值为:¥17400.00元;金额大写:壹万柒仟肆佰元整(人民币)
鉴定人:
张丙虹、刘敖
平度市人民法院委托对鲁UCB690号车辆 价值损失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山东光正【2021】车鉴字第22号
委托人:
平度市人民法院
委托鉴定事项:
对因交通事故受损的鲁UCB690小型轿车的损失价值进行鉴定
鉴定意见:
该项委托的鲁UCB690号车辆损失价值为:¥17400.00元;金额大写:壹万柒仟肆佰元整(人民币)
鉴定人:
张丙虹、刘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