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事项:
对鲁MGT581号车的损失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意见:
本项委托的鲁MGT581在鉴定评估基准日2020年11月13日损失价值为¥16225.00元,金额大写:壹万陆仟贰佰贰拾伍元整(人民币)。鉴定人:
张丙虹、张建伟委托人: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事项:
对鲁MGT581号车的损失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意见:
本项委托的鲁MGT581在鉴定评估基准日2020年11月13日损失价值为¥16225.00元,金额大写:壹万陆仟贰佰贰拾伍元整(人民币)。鉴定人:
张丙虹、张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