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事项:
对涉案的鲁M102JW号车的损失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意见:
本项委托的鲁M102JW在鉴定评估基准日2020年09月08日损失价值为¥69306.00元,金额大写:陆万玖仟叁佰零陆元整(人民币)。鉴定人:
张丙虹、张建伟委托人: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事项:
对涉案的鲁M102JW号车的损失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意见:
本项委托的鲁M102JW在鉴定评估基准日2020年09月08日损失价值为¥69306.00元,金额大写:陆万玖仟叁佰零陆元整(人民币)。鉴定人:
张丙虹、张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