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委托对辽HM9215号 重型半挂牵引车损失价值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山东光正【2021】车鉴字第57号
委托人: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委托鉴定事项:
对辽HM9215号牌车车辆损失价值进行鉴定
鉴定意见:
该项委托的辽HM9215重型半挂牵引车损失价值为:¥36683.00元,金额大写:叁万陆仟陆佰捌拾叁元整(人民币)
鉴定人:
张丙虹、刘峰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委托对辽HM9215号 重型半挂牵引车损失价值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山东光正【2021】车鉴字第57号
委托人: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委托鉴定事项:
对辽HM9215号牌车车辆损失价值进行鉴定
鉴定意见:
该项委托的辽HM9215重型半挂牵引车损失价值为:¥36683.00元,金额大写:叁万陆仟陆佰捌拾叁元整(人民币)
鉴定人:
张丙虹、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