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委托对鲁MW218M号小型普通客车损失价值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滨州光正【2020】车鉴字第40号
委托人: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委托鉴定事项:
对鲁MW218M号牌车的损失价值进行鉴定
鉴定意见:
该项委托的鲁MW218M号小型普通客车损失价值为:¥92240.00元,金额大写:玖万贰仟贰佰肆拾元整(人民币)。
鉴定人:
张丙虹、张建伟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委托对鲁MW218M号小型普通客车损失价值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滨州光正【2020】车鉴字第40号
委托人: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委托鉴定事项:
对鲁MW218M号牌车的损失价值进行鉴定
鉴定意见:
该项委托的鲁MW218M号小型普通客车损失价值为:¥92240.00元,金额大写:玖万贰仟贰佰肆拾元整(人民币)。
鉴定人:
张丙虹、张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