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事项:
对涉案的鲁MEV529号重型自卸货车的损失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意见:
本项委托的鲁MEV529在鉴定评估基准日2020年11月16日损失价值为¥110219.00元,金额大写:壹拾壹万贰佰壹拾玖元整(人民币)。鉴定人:
张丙虹、张建伟委托人: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事项:
对涉案的鲁MEV529号重型自卸货车的损失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意见:
本项委托的鲁MEV529在鉴定评估基准日2020年11月16日损失价值为¥110219.00元,金额大写:壹拾壹万贰佰壹拾玖元整(人民币)。鉴定人:
张丙虹、张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