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事项:
对鲁MN3R56号牌车车辆损失价值进行鉴定鉴定意见:
本项委托的鲁MN3R56号小型轿车在鉴定评估基准日2020年11月19日的损失价值为:¥34805.00元,金额大写:叁万肆仟捌佰零伍元整(人民币)。鉴定人:
张丙虹、张建伟委托人: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事项:
对鲁MN3R56号牌车车辆损失价值进行鉴定鉴定意见:
本项委托的鲁MN3R56号小型轿车在鉴定评估基准日2020年11月19日的损失价值为:¥34805.00元,金额大写:叁万肆仟捌佰零伍元整(人民币)。鉴定人:
张丙虹、张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