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事项:
对鲁MW5882/鲁M5D61挂号车车损进行鉴定鉴定意见:
该项委托的鲁MW5882/鲁M5D61挂号车辆损失价值为¥10562.00元,金额大写:壹万零伍佰陆拾贰元整(人民币)。鉴定人:
张丙虹、张建伟委托人: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事项:
对鲁MW5882/鲁M5D61挂号车车损进行鉴定鉴定意见:
该项委托的鲁MW5882/鲁M5D61挂号车辆损失价值为¥10562.00元,金额大写:壹万零伍佰陆拾贰元整(人民币)。鉴定人:
张丙虹、张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