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县人民法院委托对鲁M3383A号车 损失价值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山东光正【2021】车鉴字第194号
委托人:
惠民县人民法院
委托鉴定事项:
对鲁M3383A号车的损失进行司法鉴定
鉴定意见:
该项委托的鲁M3383A号车辆事故损失为¥111970.00元,金额大写:壹拾壹万壹仟玖佰柒拾元整(人民币)。
鉴定人:
张丙虹、卢鹏鹏
惠民县人民法院委托对鲁M3383A号车 损失价值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山东光正【2021】车鉴字第194号
委托人:
惠民县人民法院
委托鉴定事项:
对鲁M3383A号车的损失进行司法鉴定
鉴定意见:
该项委托的鲁M3383A号车辆事故损失为¥111970.00元,金额大写:壹拾壹万壹仟玖佰柒拾元整(人民币)。
鉴定人:
张丙虹、卢鹏鹏